欠信用卡或网贷不还,不一定就是老赖,要分情况。后面我们会具体说。
前几天卡姐吃了王菲前夫李亚鹏的瓜,也是没想到李亚鹏竟然以这种方式出现在各大热搜榜。
据网传,法院针对李亚鹏债务纠纷案作出重审判决,认定李亚鹏欠债成立,需赔付原告公司本金及利息共计4000万整。事实上,李亚鹏在2018年因未履行判决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这笔账现在依然没有结清。
接着他又被曝光持有持有香港身份证,导致无法被限制高消费,也是让吃瓜群众看得一脸懵逼。
借这个瓜我们说下“老赖”这个话题,贷款还不上会怎么样?借款人会不会成为老赖?
老赖,就是指的是明明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人。
也就是说,老赖是有钱还而不想还,并且以各种理由抗拒还款,由此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不过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会混淆老赖、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这些概念,甚至也不知道限制高消费是个什么意思。接下来,大鹅就来大致讲讲什么叫“被执行人”、什么叫“失信被执行人”。
1.被执行人:
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
2.失信被执行人:
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那么,何谓“限制高消费”,
是指限制有关人员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另外,限制高消费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是否都面临一样的后果呢?
限制高消费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都是人民法院基于执行案件的需要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的惩戒措施,目的都是为了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均是公开性质,都可以通道报纸媒体等媒体向外发布;
4.救济途径相同。被执行人一旦被列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都可以在及时履行义务后,向法院申请解除。
但是“限制高消费”与“纳入失信名单”并不完全一样,区别主要在于:
被限制高消费的不一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肯定会被限制高消费。
此处需要敲黑板啦,不管是被限制高消费的人,还是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不得有以下九项消费行为: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9.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卡姐猜肯定有很多人说,我哪里也不去,啥也不坐,孩子也上不起私立学校,我才不怕呢。但是大娥要说的是,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打击逃废债力度的加大,对于有钱却不还的借款人,可能会在更多方面受限。所以说,何必呢,真有钱,还了不就是与人方便自己方便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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