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亿人加入的相互宝出事了 年轻人有必要加入相互宝吗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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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亿人支付宝的相互宝发起了第三次陪审案件。
超过500万人关注,并有10万多陪审员在2天的时间内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和投票。
赔审结果最终为“通过赔审”,有61.4%的赔审员支持申请人。
申请赔审的是【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的3岁男孩将获得30万互助金。
但是反对的话语仍然不绝于耳,更有不少人觉得赔偿欠妥,决定退出相互宝。
2016年11月出生,2019年2月11日加入相互宝;
2019年5月23日入院(青岛妇儿医院),入院体重13.5kg,入院体重不详;
按照相互宝所保障的“严重肌营养不良”的赔付标准,患者是需要满足
“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这个条件。
——鉴定机构根本无法判断孩子的患病严重程度是否达到相互宝规定的病情等级。
一部分人认为孩子才3岁,未来还有很多路要走,家人已经想尽办法也无法提供鉴定。
认为孩子本来就无法自理,本着互帮互助的初衷,支持理赔。
相互宝属于保险性质,要按规则办事,不能抱有同情心。
没有有效的医学证明就赔付,这样就变成众筹了,所花费用却让所有参与者分摊,不支持理赔。
如果单从上面所说的争议来看,0-3的幼儿其实并不适用“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的鉴定的。
但大部分人忽视了一个很重要的细节,就是从家属提供住院小结的时间上推断
——家长给孩子加入相互宝的时候,大概率是已经有发病迹象的。
《入院记录》提到2019年2月时患儿曾经到医院看门诊:
门诊记录提及2019年2月在青岛妇儿医院量身高为81cm
考虑诊断:生长激素缺乏性矮小,肝功能损伤,肌炎,并给予生长激素治疗
在2月份的时候,当时医生并没有确诊,但还是给了生长激素治疗,还要求3个月后复诊。
这就很诡异,上面提到过,小孩子是在2月11日加入相互宝的,是一边参加了相互宝,一边在看病吃药。
5月复诊,再次检查并于次日入院。出院确诊为肌营养不良症。
仔细看过记录的人,会发现这明显是一个“带病投保”的标准模板,但这一切似乎是那么的“刚好”。
而且更巧的是,在相互宝的健康告知中,对2周岁以下儿童有单独的一条规定,其中提到没有发育迟缓才能保。
此次案件的被保人在加入相互宝时已经2周岁3个月了,小孩子的就诊时间和加入相互宝的时间
我如果选择支持理赔,等于变相鼓励这种投机取巧行为,对1亿人加入的额相互宝发展是非常不利,也会失去大家的信任。
理性来说避免理性和感性纠结,最关键是相互宝修补住理赔服务、健康审核上的漏洞。
但是我并不看好,也许有进步,但是门槛低盘子大,真的搞不住。
保险是先交钱再享受保障,相互宝却是反着来,先保障,如果出了事,大家一起分摊。
这是一种最原始,最纯粹的保险形态,也就是互帮互助的意思了。
相互宝保障100种重疾、5种罕见疾病,参加相互宝的人,如果患病可以在支付宝里直接申请领取保障金,
——30天-39周岁赔付30万,40-59周岁赔付10万。
提交资料后相互宝会核实情况,并在每个月的7号和21号公示,公示三天没有问题,就会赔付。
赔付出去的钱,由参与的每个人分摊,并在每个月的14号和28号扣除。
除了赔付的钱要分摊,还会分摊相互宝的运营费用+调查审核这部分费用。
我看了下自己的相互宝,4月第二期分摊了3.95,帮助了2559人。
随着等待期过后,发病的人越来越多,后期赔付的人数和金额也会越来越多。
我的建议是相互宝依然值得加入,特别是预算不多的人,哪怕不生病,当做慈善也好。
陪审团的机制很创新,我也很支持,至少不是我们单一群体面对平台,后面还有我们这些老铁支持。
但相互宝虽然是互助性质,
不满足健康告知,就别加入了。
相互宝每赔一笔互助金,都要所有人来分摊,通融赔付越多,其他成员分摊的钱就越多。
大家对分摊金额越来越高已经开始有意见,如果盘子不稳定,损害的还是所有人以后的保障。
相互宝的出现,点燃了大家的保险意识,让更多的人意识到保险的重要性。
千万别把相互宝当成唯一的救命稻草,毕竟相互宝的保额和保障范围有限。
有监管更安全的保障范围更广的商业保险,才是家庭理财的最后一道护城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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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小编你们自己都没搞清相互宝的性质,净说瞎话!拒赔就是保险性质?宣传就是互助性质?你们能不能先把相互宝的定性弄准了?一个互助计的陪审团居然给出拒赔的理由是相互宝的保险性质?这滑稽不?可笑不?既然是互助,为什么要生套保险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