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
《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决定从今年12月1日起
调整提高月最低工资标准
和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此次调整仍保持四类标准
一类
广州、深圳
月最低工资标准,广州市调整为2300元/月,深圳市调整为2360元/月,两市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均为22.2元/小时;(注:深圳市最低工资新标准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二类
珠海、佛山、东莞、中山
月最低工资标准,珠海、佛山、东莞、中山调整为190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1元/小时;
三类
汕头、惠州、江门、湛江、肇庆
月最低工资标准,汕头、惠州、江门、湛江、肇庆调整为172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0元/小时;
四类
韶关、河源、梅州等10市
月最低工资标准,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10个市调整为162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1元/小时。
注意!社保费用有变!
自2021年12月1日起,广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300元。
广州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数下限、残保金基数下限、公积金基数下限将同步按广州最低工资标准2300元执行,生效时间:2021.12
(以上社保费用仅为参考,最新费用请前往易社保APP查看)
自2021年12月1日起,中山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900元。
中山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数下限、残保金基数下限、公积金基数下限将同步按中山最低工资标准1900元执行,生效时间:2021.12
(以上社保费用仅为参考,最新费用请前往易社保APP查看)
自2021年12月1日起,珠海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900元。
故珠海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数下限、残保金基数下限、公积金基数下限将同步按珠海最低工资标准1900元执行,生效时间:2021.12
(以上社保费用仅为参考,最新费用请前往易社保APP查看)
自2021年12月1日起,佛山市(佛山顺德)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900元。
故佛山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数下限、残保金基数下限、公积金基数下限将同步按佛山最低工资标准1900元执行,生效时间:2021.12
自2021年12月1日起,惠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20元。故惠州失业、工伤基数下限、残保金基数下限将同步按惠州最低工资标准1720执行
注:除以上提及的城市,广东其他城市目前暂未更新政策及费用;如有变动,易社保会积极跟进。
政策内容图解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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