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不抵债可以申请破产,那么个人欠了一屁股债还不起了咋办?
个人破产制度“破冰”!
7月16日,国家发改委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明确提出,研究建立个人破产制度,逐步推进建立自然人符合条件的消费负债可依法合理免责,最终建立全面的个人破产制度。
这是中国首次明确提出将建立个人破产制度。
消息一出,立马引起广泛讨论……个人破产究竟是啥?是否意味着不用还钱?和失信被执行人的区别是啥?有哪些好处?又存在哪些问题呢?
个人破产制度是什么?
个人破产制度就是指当个人资不抵债时,由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并对其财产进行清算和分配或者进行债务调整,对其债务进行豁免以及确定当事人在破产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通俗点说,就是指欠钱的人实在没能力还钱了,又没法和债主和解,那就向法院申请破产,可以按照法定流程进行债务清偿。
破产了,债不用还了?
太天真了!
根据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实践,在个人破产期间内,破产清算机构会对债务人严格监控,所有财产都要报备,破产人只能保持最低生活标准。
一旦发现能变卖的资产,想转移连门都没有!随时都要变卖还债。也就是说,在仅仅保障债务人生存权的情况下,逼着他还债。
所以说,没事儿可别轻易申请破产,这个成本真的不低。
个人破产和老赖有啥不同?
对破产者的限制,在外观上确实跟对“老赖”的限制有点相似,但不同的是“老赖”基于失信原因被受限后,他欠的债务一分钱都不能少还。
但个人破产制度中,破产人受到限制后,部分债务会获得豁免,也就是说还有东山再起的可能性。
个人破产是利好“老赖”吗?
有网友说了,个人破产能豁免债务,那岂不是借钱的永远是大爷?
这位网友肯定不是老赖,不懂老赖的苦……
要知道,作为失信人,消费、出行都会受到限制,个人求职、担任某些职务也会受限制,甚至子女入学等也会有限制。所以,老赖只能赖一时,其负面影响是长久的。
个人破产更是如此,不仅生活受到极大限制,个人信誉也将遭受重创,在法律所规定的破产期限(一般4年至5年)内,不仅只能过着最清贫的生活,还得神经紧绷随时还债,哪个大爷能把日子过成这样啊?
什么人可以申请个人破产?
从已经实行个人破产制度的国家和地区来看,大部分以经济状况作为申请破产的条件。
比如,在日本,就以支付不能、支付停止、资不抵债三者之一为破产原因。
在香港,就需要提交说明书,使法院相信你已经没有能力偿还债务了。
说白了,因资产原因导致欠债的、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才是个人破产制度首要保护的对象!
想借着个人破产逃债的“老赖”,还是洗洗睡吧。
为什么要实行个人破产制度?
面对“僵尸企业”和“家徒四壁”的自然人,很多案子根本终结不了,想清理这些问题,个人破产就是可选择的政策。
而且,未来个人债务恶化的风险还是挺高的。
● 比如,因为疯狂炒房,一些人从本该用于消费的信用卡中套现去炒房,从央行的报告中也能看出,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 797.43 亿元,其中很多人都是以贷养贷,根本经不起任何的风吹草动,一不留神现金流就断了。
● 再比如,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现金贷,除了一堆割韭菜公司,金融机构、出身名门的大公司基本也都无一例外的布局了贷款业务,卖手机的有,送外卖的有,搞旅行的也有,因为这玩意实在是太挣钱了,动不动就是超过80%的毛利,那些凶猛的公司,砍头息、手续费,随便算算都是高利贷,贷几万花几百万的案例实在太多。
为此跳楼的大学生、卖房还钱的父母已经太多,个人破产,理论上避免让一个人的悲剧成为一家人的梦魇。
参考企业破产,个人破产将导致三个基本的结果:
清算,这个人的现有全部财产将被用于偿还债务。有些人说个人破产让炒房者肆无忌惮,其实还挺难的。
综合各国个人破产制度来看,一旦破产,可以保留维持基本生活的必需品,其他的所有财产进行拍卖以清偿债务。炒房的人破产了,他的房产也将被用来还债,得不偿失了。
保护,破产者将被全部或部分免除剩余债务;
限制,破产者在若干年内的消费会严格受限。
不论如何,目前该规定还未全面推行,下半年也会在国内个别地区对个人破产制度进行试点,最终效果如何,还请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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