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朋友的事,因为涉及到保险所以咨询我,下面是大概事情经过。
朋友的本意是让我联系保险公司,跟进理赔。但我发现这个事跟一般的保险理赔不同。
一般的保险是客户购买,保的是自己或者直系亲属,受益人也是自己,也就是说理赔款是直接打到客户的账户里的。
校方责任险呢,投保人是学校,保的是学校教学期间学生发生意外的赔偿责任,受益人是学校,理赔款也是打入学校的账户里的。
跟进理赔这个事学生家长、包括家长委托的我都是没资格去越过学校直接跟保险公司联系的。
就好比三角债,A欠B的钱,B欠C的钱,C可以向B追债,C但没资格直接跟A讨债是一个道理。
这个校方责任险的正常理赔流程是这样的,家长把票据提交给学校,学校核实后,划分责任比例,双方确定赔偿金额,没有争议就签署赔偿协议,然后打款给家长,学校再拿赔偿协议、转账明细和住院票据提交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核实后打款给学校。
现在学校不是按这个流程走的,签署赔偿协议后不打款,而是提交理赔申请,想由保险公司直接把钱打给家长。
如果保险理赔款能全额覆盖家长的损失也是可以的,但保险公司明确告知不赔自费项目,7000多的费用不能理赔。那学校把这个钱补齐给家长也算圆满。可学校负责理赔事宜的老师也明确告知,保险公司赔多少就是多少,言下之意就是那7000多元学校也不赔,还说类似的情况都是这么处理的。
老师的逻辑是,学生在学校发生意外赔偿没问题,但我学校买了保险,保险赔偿多少就是多少,自费项目不报销跟我就无关了?。
这个逻辑是没道理的,举个例子。
车祸,肇事者只买了交强险(最高保额20万),被撞者抢救花了50万,没救回来身故了。肇事者说:“我有保险啊,找保险公司,赔多少是多少,不够的与我无关。”这道理能说的通吗??
你学校买的保险不能全额覆盖你所应该承担的责任,是你保险买的不对,或者是保额低,或者是不涵盖自费项目报销责任,是你们学校的问题,不足部分就应该学校补齐,而不是让家长承担。
最上面的图是我向律师朋友的咨询,下面是律师的答复:
现在朋友要做的就是督促学校履行赔偿责任就行,至于保险公司怎么赔偿学校那是他们两方的事情,家长不用介入,只要提供全部的资料(住院票据,社保报销票据等)给学校证明自己的实际损失就行了。
最后多说两句,朋友担心为了赔偿跟学校闹僵了不好,毕竟孩子还在学校学习呢。
我觉得是这样,学校每次收费家长少交一分都不行吧,学生损坏了学校财物让家长承担责任也不会不好意思吧?都是公事公办,轮到学校承担责任了学校有什么不满的,家长有什么不能理直气壮的呢!
学校教书育人,教育学生诚实勇敢,有责任有担当,事儿到自己身上就想方设法减轻自己的责任有失师者风范。
学校买了“校责险”,家长还用给孩子买“学平险”吗?
还木有评论哦,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