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有个段子是这么说的:如果多年不联系的朋友突然联系你,那他不是借钱就是要结婚了,要生娃了,总之一定是让你来破财的。
在这里想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是你,多年不联系的朋友突然问你借钱,你给不?
先别急着回答,来看看下面这个故事:
2018年初,一位姓牛的男子因为花钱大手大脚,又沉迷网络,透支信用卡、网贷,欠下了几十万的债务,再加上没有正当工作,生活过得十分艰难。
正当他为钱发愁的时候,偶然间翻看同学录,想到了在学校读书时候的一位非常“善良”(meng/chun)的兄弟刘某。
于是该男子开始了向刘某借钱的一系列连续剧似的表演:谎称孩子生病、打官司、卖车卖房套路一套接着一套。
甚至连假冒律师这种招数都用上了,而且是一人分饰两角,小编都想给他颁发一个奥斯卡小金人奖。
不到两个月的时间,该男子从刘某那里借了差不多22万,而且只借不还。
后来刘某终于感觉到了不对劲:“感情我拿你当兄弟,你把我当摇钱树了?“
最后在家人的劝说下,刘某报了警,该男子被警方抓获。
法院认为他的行为构成了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像牛某这种法律上称之为“借贷型诈骗”
某科解释:借贷型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借贷的形式,占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图文无关
该罪行认定的几大要点如下:
1、 行为人主观上就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比如在借钱的时候就没想着要还。
2、 借款的时候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使受害人相信借款人确实有需要,并且有归还的能力。
3、 借款人获得财物之后,并未有所节制,而是继续用于赌博、个人挥霍等。
一般这种行为多发生在亲戚、朋友或者同学之间,很难界定。
有时候借款人会被抓之人会说自己和被害人之间就是正常的民间借贷关系。
二者到底有什么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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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小编的理解来看:
1、他们的主观意图不同。
借贷型诈骗借款人在借钱的时候压根就没想着要还钱;
而民间借贷主观上是想还的,可能后期由于某些原因,没办法还上。
所以这个其实挺难区分的,在审判是否构成该项罪名的时候,我们不能只听从借款人的一面说辞,应该客观的观察他们借钱之后的表现。
2、 还款态度不同。
诈骗人借钱之后根本就没想着还,所以仍然会继续挥霍无度;
而民间借贷的借款人,在借钱之后会有还钱的压力,从而会控制自己的消费水平,保证到期可以正常还款。
总之,这两者之间界限并不是很明显,人的主观意识本就是个抽象的东西,所以还是劝大家,借钱给朋友或者亲戚的时候量力而行,也不要太“憨厚老实”了。
还有如果已经发生类似情况的话,也可以拿这个去敲打敲打借你钱的那些人哈,说不准就还钱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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