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青岛一则住房面积公摊比例高达46%的新闻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最终再一次引发了取消公摊面积的呼吁。根据央视新闻报道:山东青岛市民小丽2018年购房时,合同上约定的公摊比例约为31%。但令人没想到的是,最终收房时的公摊系数却远远超过31%,经过相关部门的调查,其中三栋楼的分摊系数均在46%以上,公摊比例将近建筑面积的一半,不得不说,真的是令人发指!
买过房的人都知道,我们在国内购房时房屋的建筑面积是包含公摊面积的(全球特色),而公摊面积的范围却非常广,包括不限于: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等等小区公共区域。现实中由于这些公摊面积不透明,不易测量,因此一些开发商实际存在多公摊面积的现象,但对此业主们却无能为力,先不说业主要清楚的计算出每户所承担的公摊面积的困难性,就算是测量出了,业主维权艰难,毕竟期房销售,很多交房时,房价早已涨了一截,即使知道多公摊了,又有几个舍得退房?此外,公摊面积还涉及到契税、公维修金、物业费、暖气费等等的缴纳,可以说是一颗毒瘤都不为过!
对于任何一位买房的人来说,除了希望降房价外,最为迫切的希望无疑是取消公摊面积按套内面积计费,不过虽然呼喊声很大,但这十几年来,除了重庆试点外一直没什么进展,最近我们终于又看到了一丝新的曙光了,近日内蒙古正式江取消公摊面积的建议上报住建部审批,如果说住建部同意的话,那么内蒙古将成为重庆这个特殊的试点直辖市外,第一个全面取消公摊面积的省份了!
可以肯定地说,一旦内蒙古获批,那么未来国内必将全面取消公摊面积这个毒瘤,毕竟内蒙古成功的话,其余各省份亦会纷纷跟进,所以说内蒙古这个是胜利前的曙光,一切就看能不能跨国住建部这个门槛了!
当然,取消公摊对于新买房的人是友好的,但对于存量买房的人而言,无疑是一种背刺,原有公摊面积怎么处理将是一个很大的课题,毕竟公摊面积这个玩意,除了之前的香港特区和目前的大陆之外,全球其他国家和地区都没有这个,所以国外没有经验可以借鉴,唯二可以借鉴的,就是咱们的香港和重庆(试点城市)。
以香港特区为例:香港于2012年宣布全面取消公摊面积,2013年全面执行。当时香港对于已经买了房子的人并没有给予补偿,重庆同样如此。而且香港在取消公摊的时候,要求二手房买卖必须按照实用面积出售,即如果老业主想要卖房,不能按照你自己买过来的包含公摊面积来出售,得按照实用面积出售,所以取消公摊对于早期的业主就是背刺,香港和重庆的面存量与全国相比,完全不是一个概念,所以能借鉴的程度有限,因此国内取消公摊面积,对于存量用户的处置必将也是一个难题所在。
另外如果取消了公摊,对于老业主的物业费、暖气费、污水处理等相关费用,个人认为,也应该制定相关细则,按照实用面积缴纳,否则新建的按照实际面积(无公摊),老旧存量的反而按照建筑面积(含公摊)这将是一个更大背刺。
总结
由于公摊面积这个毒瘤已经存在几十年之久,目前要取消它不是一朝一夕之间的事情,完全取消公摊,在实践过程中会出现很多困难和问题,所以不要太乐观,即使内蒙古的批了,没有个三五年也不可能在全国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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