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最近,银行理财又有新变化了。
9月8日,银保监会发布《理财公司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要落实资管新规的要求,完善理财公司监督管理的相关制度,加强理财产品认购赎回管理。
在这之前,还有消息传出,未设立理财子公司的银行将无法再新增理财业务,部分中小银行的理财业务开展将受到限制。
监管持续收紧,银行理财业务的开展在不断规范,理财产品也在整改当中。
前两个星期,监管部门就发布了一条重要的新规,对6家国有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的理财产品做出了指导,提出了两个要求:
1、2021年底以后,不得再存续或新发摊余成本计量的定期开放式理财产品。
2.、9月1日以后,理财产品新增的直接和间接投资,都应优先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已使用成本法估值的存量资产,应于10月底前完成整改。
也就是说,摊余成本法要彻底告别银行理财市场了,以后银行理财在估值上会更加规范、更加严格。
同时,我们也要做好心理准备,采用市值估值法后,银行理财的风险波动也会变大。
资管新规后,监管正在一步步打破刚兑,而估值方法的转换就是其中重要的环节。我们必须要意识到,银行理财不再是传统认知里的“无风险理财”了。
02
相比起摊余成本法,市值估算法会带来哪些变化呢?
摊余成本法,是把理财产品持有到期之后的整体收益分摊到每一天来计算利息回报,每天计提收益。用这个方法估值,投资者可以看到确定的预期收益回报,会更愿意把钱投入进来,算法也非常简单。
而市值估算法是按照市场价来计算的,会把每天亏损浮动的情况考虑进来,可以反映出理财产品真实的回报情况。
举个栗子,假设投资者花了1000元买了一张一年期的债券,年利率是6%,如果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话,每天的利息是1000×(6%/365)=0.16元,收益是确定的。
而如果是按照市值法估值,我们看到的收益曲线是波动的,可能今天亏损5元,过段时间又盈利10元……
因为大部分买银行理财的人,是出于不想承担太多的风险,就想要稳稳的赚钱。所以银行就想了个办法,用摊余成本法来计算理财产品的收益。
这样计算出来的收益曲线是直线向上的,让人看着很安心,持有的体验也很好。
但是这种估算方式会掩盖掉理财产品的真实收益情况,比如债券已经出现违约了,只要没到兑付期限,亏损就不会被暴露出来。要是投资经理是折价买入债券,溢价的部分也被摊销了。
这种做法会让投资者不清楚自身承担的风险有多大?能不能接受?
采用市值法估算后,投资者能看得到每天收益浮动的情况,要是产品跌了,就能判断自己要不要承担风险,是继续持有还是赎回?
而不是一开始风平浪静,等到亏损藏不住的时候,来个大跳水,杀得让人猝不及防。
如今打破刚兑后,银行不会再出来兜底了,我们更要有风险自担的意识。
在买银行理财的时候,要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去做出合理的规划,选择合适的产品。
一些浮动收益类的产品,都会标有对应的风险等级,保守稳健型的投资者,就要注意避开中高风险的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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