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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号,比亚迪一位36岁的员工,猝死在了自己的出租屋内。
根据警方的调查结果,鉴定为意外事故。
但是他的家人觉得这次的意外和他生前高强度的工作脱不了关系。
高强度工作?有多高呢?
看看下面这张图:
该员工在生前连续上了一个月的班,每天的工作时长都在12小时左右。
而在猝死之前,他刚上完7天的夜班,其中有六天,工作时长都达到了12小时。
也就是说,一整个月休息两天,剩余时间基本每天工作12个小时以上。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
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长不能超过8小时,即使因为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每日工作时间也不得超过11个小时,而且这种时长的工作日次数有限制,每个月最多不得超过12天。
很明显,这名员工的工作强度是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
所以他的家属也找到了比亚迪,要求给一个说法。
因为高强度的工作,我的家人现在猝死了,你怎么的也要给个说法不是?
比亚迪一开始的态度也很明确:
你是猝死在出租屋内的,与工作无关,不算工伤,无法赔付。
但是出于人道主义精神,我赔你2万,够意思了吧?
家属肯定不同意啊,一番争吵曝光之后,比亚迪加到了20万。
大家都知道再耗下去也不会有什么结果了,于是这件事就这么结束了。
一条人命,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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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墨很想反驳比亚迪,但是又力不从心。
因为,这种猝死在出租屋内的情况的确不属于工伤的范畴。
先看看墨墨举的几个比较常见的工伤例子:
相对于普通工伤认定,工伤猝死的认定相对比较严苛。
必须在工作时间,并且是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48小时内抢救无效,才可以被认证为工伤。
哪怕是在工作岗位摸鱼或者是出差偷懒的时候猝死了,也算工伤。
但是如果已经回家了,在家里猝死就很难去认定。
这也是很多网友开玩笑说“我就算死,也一定要死在公司”的原因。
毕竟如果界定为工伤猝死,能给家里人留一大笔钱。
以上海为例:
30岁的老王,月工资10000,某天在公司猝死了。
如果界定为工伤死亡的话,他的家人可以获得三笔赔付金: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847180元(42359 *20)
2、丧葬补助金: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6个月平均工资,62028元(10338*6)
3、供养亲属抚恤金
子女(未满18岁)或父母每月可领取30%基本工资,孩子和父母每月均可领3000元。
配偶年满55周岁后,每月可领取40%基本工资、也就是4000每月。
就不算上每月可领取的抚恤金,也有90万赔偿金了。
只要家人准备好工伤认定表、劳动合同和死亡证明(不同地区要求不同),去当地社保局办理领取即可。
但是这一切的前提都是:死在公司(真可悲
如果没死在公司会怎么样?找公司兜底?
公司会不会掏这笔钱?
目前来看,事情只要闹的够大,出于人道主义多多少少也会给点。
但是会掏多少?这个就没人能说的准了。
毕竟公司也有自己的考虑。
不在工作岗位猝死,本来就不属于工伤的范畴,
我要是赔的多了,那以后是不是只要猝死就来找我闹。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
赔偿变成了公司与死者家属的博弈。
3
抛开赔偿不谈,
最后再说说墨墨关于比亚迪员工这件事儿的看法吧。
墨墨真的觉得挺可悲的。
我们在网上看到某某公司某员工猝死,瞄一眼就过去了。
1分钟,甚至30秒之后,可能就把这个事件忘得一干二净。
上半年的拼多多女员工下班路上猝死的事件闹的沸沸扬扬,
现在还有多少人记得这件事?
鞭子不打在自己身上,永远都不知道疼。
不是互联网没有记忆,而是我们没有记忆。
这不仅仅是我们的问题,也是时代的问题。
我们在内卷和996里到底得到了什么?
朝9晚5,别人说你废了,这样没前途。
然后变成996,还是不行,有人比你更努力。
最后变成007,用命在工作。
得到的却是,死在出租屋,不算工伤,跟公司没关系。
要不是我准备好了寿险,我都不敢死在公司以外的地方。
希望这个社会,对社畜可以更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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