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团队的律师说,这次征集的速度,完全超过了我们预期,按照这个速度和趋势,我们保守估计大概能够征集到300名中公教育的受损投资者。
这次案件的征集,和接待当事人的整体过程,我全程参与,与数百名受损投资者之间沟通,这次的整体过程,加深了我对投资的理解,日后我们慢慢来聊,我们先来聊一下中公教育近几年的状况。
过去,我一直认为这是一家有护城河的公司,但是教育双减之后,发现教育行业的护城河依托政策,自己不敢冒然去投资教育行业的公司。
很多粉丝,问我,能抄底中公教育吗?
2021年7月26日,当日中公教育跌停。
7月26日,发生了什么事情,之前7月15日公司发布了半年报,预计业绩亏损,当日股价就跌停,7月14日收盘时,股价是17元。
在7月26日之后,股价开始渐渐有筑底的信号发生,在之后出现了四个涨停,而且还有一次连续两日涨停。
但是,连续两日涨停之后,股价继续的开始阴跌探底之路,在12月9日,股价再次涨停,而在2021年11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的警示函。
12月9日的涨停,无疑让众多投资者认为该公司利空出尽,在这个涨停之前,中公教育自最高点已经下跌78.23%,每一次涨停都吸引了众多散户投资者进行抄底。
9月14日,粉丝继续追问,中公教育可以补仓吗,原因是9月9日公司刚刚涨停。
我们再来看一组数据,这个数据让人多少有点震撼。
公司在2020年9月30日,股东总人数是3.09万,2021年9月30日股东总人数是13.20万,一年的时间里,公司股东数量增加10万多,是原来股东人数的4倍多。
相当于10万抄底散户,被这家公司套牢。
2017年到2020年之间,公司营业收入从40.31亿到112.02亿,成为营收百亿的公司;公司净利润从2017年的5.25亿增长到2020年的23.04亿元,这份业绩似乎能够撑起10倍牛股的逻辑。
但是到了2021年公司的报表看起来就有点让人头疼,第二季度虽然同比增长,但是20年二季度亏损原因主要是因为疫情影响,考试推迟。公司三季度净利润亏损7.94亿,营收规模只有14.45亿元。
中公教育表示,公司第三季度下滑原因是由于主要序列的招生及考试政策出现了短期不利变化。
就公务员序列来说,中公教育表示,省考培训是对公司收入贡献较大的项目,公务员序列主要受2021年多省公务员考试招录人数下滑、考试提前,导致2021年第三季度确认的公务员序列培训收入较低。
由于2021年省考联考笔试从疫情前的每年4月提前至3月,导致公司收费高峰期少了一个月,据中公业务部门估计,因考试提前一个月导致省考联考的收款金额减少25-35亿元左右。
教师序列方面,该序列第三季度营收下滑主要系2021年教师招聘要求相比2020年的宽就业政策,又恢复至以往严格水准,去年高基数报名人数背景下,2021年1-9月教师招录的报名人数同比下降36.69%,7-9月报名人数下降67.63%。
事业单位序列方面,公司表示,主要由于参培人数下降原因导致。根据中公业务部门统计,2021年第三季度,公司招收的事业单位考试培训人次较2020年同期减少了15.8万人次;综合序列方面,受经济大环境影响,公司综合序列中的国企招录、农信社招录等项目公告也相较其他年度有较多推迟或取消,对公司业绩也造成了一定影响。
不仅如此,中公表示,受三季度疫情影响,黑龙江、河北、安徽、江苏、福建等近20个省份有不同程度的停课,扰乱了公司原有招生市场计划,导致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面授班开班数量同期减少72.84%。此外,公司还面临校外培训机构线下网点规范化,上半年人力成本提升等多种不利因素,公司业绩出现了阶段性亏损。
中公的表示,起码让投资者感觉到是正常的行业变化,大背景下的不好,导致了公司的业绩承压。
12月6日,中公教育决定终止定增,并撤回了近40亿元的非公开发行申请材料。作为一家以职业培训服务为主营业务的公司,斥巨资在北京怀柔集中购买大面积房屋开展培训服务。而本次的定增金额从60亿经过多次调整降为39亿元。
而在今天的投资者互动信息中,公司表示,因定增已终止,公司跟相关各就怀柔项目协商中。
还有一个被大家诟病的财务问题是公司的短期借款,越借越多。
而公司的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同样很高。
中公教育此前给出的解释是需要充足资金应对可能的退费。
深交所12月13日发布关注函,要求其在2021年12月20日前说明2021年各季度协议班收入的明细情况;2021年公务员序列人数及收入均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市场占有率是否下降;在货币资金充裕的情况下持续大幅新增债务的原因、用途和合理性;学员贷款支付学费的具体模式等事项。
众多投资者都在等待公司回函过程中,公司12月16日发布公告,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立案。
11月30日,中公教育收到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对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2019-2020年,中公教育与关联方北京创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上海贝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吉安市井开区理享学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陕西冠诚实业有限公司等之间存在业务合作,相关交易金额达到应披露标准,但未按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十一条相关规定。
中公教育曾在2019年和2020年的定期报告“其他重大合同”章节披露和北京创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陕西冠诚实业有限公司的合同,合同金额分别为2.87亿元和3.83亿元,但在“是否关联交易”中均列示为“否”。另两家关联企业则未曾出现在信披中。
结合立案公告相对明确的涉嫌事由,可能是针对证监局警示函所涉事项的升级措施。
针对上述证监会调查,北京维京证券律师业务团队律师认为,自2020年3月10日至2021年12月16日(包含当日)之前买入,2021年12月17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属于预先征集区间,最终征集期间以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为准。
12月20日,中公教育公告,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收到深交所关注函。公司董事会对关注函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人员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实,鉴于统计相关数据和信息工作量较大,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性与完整性,经向深交所申请同意,关注函将延期至12月27日回复并对外披露。
对于中公教育,我们会持续关注公司动态,保持跟踪,继续征集受损的符合条件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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